张家在放弃了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之后,却又高调讨要“赠与”,既显得没有章法,还有点像是要陷对方于不义的道德绑架。
8日上午,药家鑫案再起波澜,代理人张显带领受害人张妙的丈夫和父亲前往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家“索要”20万赠款,双方言语不合,发生肢体冲突,被当地警方带离。(据中国新闻网)
在网上看了冲突的视频,有一种痛心的感觉。作为一个曾经支持对药家鑫采取严厉制裁,并同情张家境遇的人,我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感觉事件至此,已与公正或正义无关,变成一场人为挑起的缠斗。而这场缠斗,给饱受失亲之痛的两家人原本尚未安静的生活,又增加了无尽的烦恼。
关于“赠与”的事,媒体是这样报道的:当初在药案审理进程中,药家鑫的父母曾登门将20万元赠给张家,以求得对方对儿子的谅解。张家在收下钱后,又很快通过邮局将钱送还,以示拒绝。事过8个月,张家突然又想要这笔钱了,而方式,依旧是像当初很多事一样,由他们的代理人张显通过网络在网上高调宣布,继而上门讨要。
当初张显高调为张妙鸣冤,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声援。人们甚至在媒体澄清了许多当时不准确的传言之后,仍然对他们寄予了深深的同情。网上规模不小的声援和现实中的资助,都是证明。
但这次对“赠与”的讨要行动,支持者却不如从前。原因有几个方面,其一,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对明确表示已放弃的“赠与”,现在再来索讨,师出无名。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与赔偿不同,也就是说药庆卫有权决定给不给这个“赠与”。而张家在放弃了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之后,却又高调讨要“赠与”,既显得没有章法,还有点像是要陷对方于不义的道德绑架;其二,索讨的时机,在药庆卫诉张显名誉权案尚未宣判之时,有转移焦点之嫌;其三、在讨要过程中,张显及其张家人,是否显得过于强势和激动?
而且,从民事赔偿的角度说,张家也已经没有理由再去找药家追讨了。张家已经在一审时提出过附带民诉,在法院判赔45498.5元之后,也没有上诉,就意味着这已经是生效的法律判决,张家就不能再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了。
据药家的代理人透露,药庆卫还表示,如张家有证据充分证明来自社会的捐款已经用完,致使生活无以为继,那自己则可以对张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援助。由此可见,如果张家确实面临生存困难,也还是有协商的余地,但无论如何,非理性的冲突不是一个好选择。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