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现行征地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矛盾,以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不够和建设用地粗放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以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为名,不与农民沟通、协商就强占和乱占农户的承包地,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此,农民很有意见,社会反响强烈。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这是一件大事,一头连着农民利益,一头连着工业和城镇建设。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体现的立法理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原则上也适用于征地制度改革。当然,后者更加复杂。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必须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本届政府要出台这项改革的相应法规。
第三,妥善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是很多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都出现过的普遍现象,但在我国显得更为突出。由于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城镇生活成本高以及户籍制度等多种原因,很多农民短期内难以举家进城。近年来,涉及“三留守”的伤亡事故、权益侵害等时有发生,令人痛心疾首。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留守儿童,要切实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使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对留守妇女,要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让她们生活安定、心情舒畅。对留守老人,要在提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老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让他们能够安度晚年。彻底解决“三留守”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妇女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在城镇化中逐步解决进城农民户籍问题。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
三、努力确保2012年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
当前,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2012年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不麻痹、政策不减弱、工作不松懈、投入有增加,确保农业再夺丰收。
一要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力推广农业技术,特别是防灾减灾、稳产高产技术,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单产水平。继续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整合强化各方面政策,有效调动农民、地方政府和农业科技人员“三个积极性”。积极扶持蔬菜、生猪和牛羊肉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销区和大城市郊区要保持必要的生产能力。
二要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全国性、区域性骨干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推进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加强农产品供求的信息服务,加快推进生产与消费对接,支持发展直供直销,清理农产品流通环节各种收费,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进一步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办法,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降低国际市场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三要加大投入力度。现在需要财政花钱的地方很多,支出压力很大,我们宁愿少上点建设项目、压缩些其他方面开支,也要确保“三农”投入。突出重点,加大对主产区、特别是粮食和生猪等生产大县的支持。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大中型银行要履行为农服务义务,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小型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