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某夜总会四周,已被拉起了警戒线。郭新 摄
■ “深圳警察被追打 开枪误伤的哥致死”追踪
本报讯 (记者 孔璞)据广东东莞市警方11日通报,发生在9日晚的深圳警方在东莞执行任务时遇袭案的12名涉案人员,于11日被抓获或主动投案。
深圳市公安局表示,此事已移交到广东省厅负责,他们对外不发布信息。
1月9日晚11时许,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治安队员到东莞长安镇某夜总会,对一涉黑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时,遭到该夜总会雇佣人员持刀追砍。民警开枪自卫,一候客的哥被误伤,腹部中弹,抢救无效身亡。
内部人士
当日抓嫌犯的并无特警
记者联系上一位了解情况的深圳市公安局内部人士,他告诉记者,深圳警方这次行动是由宝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负责的。此前,该分局已对该涉黑案件关注了很久,并在不久前采取行动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
1月9日,该刑警大队得到线索,得知部分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在东莞长安镇出没,故采取了抓捕行动。
该人士还称,此次宝安分局刑侦大队共派出民警6人,治安队员30人,共36人参加行动。
目击者
全是便衣五六人掏枪
9日晚目击了该事件的出租车司机文师傅昨日已正常出车。此事发生后,文师傅也感到后怕,他说父母打来好几个电话催他回家,“回家又能做什么呢?这里平时治安也不算好,但再危险也得赚钱啊。”
文师傅提到一个细节,他说警察全部是便装,从夜总会跑出来时五六个人掏出手枪,剩下的人没有拿出武器。
死者家属
误伤尚未得到调查结果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去世出租车司机罗李军的弟弟罗华。电话中罗华的声音十分低沉,他说,罗家亲属11日上午刚刚见过公安局的领导,“领导说调查结果没有这么快出来,但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代的。”
东莞市公安局宣传科也告诉记者,目前深圳警方正积极进行此事的善后事宜。
■ 进展
警方敦促其余涉案者自首
昨晚,东莞警方发布消息称,11日凌晨,警方在东莞市长安镇、虎门镇抓获庄某山(男,广东雷州市人)、张某(男,河南邓州市人)、陈某(广西灵山县人)、王某明(男,东莞虎门镇人)、陈某(男,重庆人)、阳某晖(男,湖南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刀具等凶器一批。
同时,涉案人员赵某涛(男,河南郸城县人)等4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经审讯,庄某山、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已初步交代参与持刀袭警的犯罪事实,警方已依法对庄某山等12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再次敦促在逃的袭警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据新华社电
■ 分析
开枪是否得当?
目前信息表明警察开枪无不妥
本次警察被袭、自卫开枪误伤的哥事件,引发了不少民众对警察用枪尺度的关注。
昨天,北京警方一工作人员介绍,警务人员动用枪支要有持枪证,持枪必须是执行公务,按照《公安机关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使用。条例基本原则是嫌疑人正在行凶,或严重危及其他公民人身安全,或对民警产生危险和暴力。
另一位资深警员则针对此次东莞事件分析,目前信息表明,民警遭遇拒捕且生命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鸣枪警示无果后,向袭警人员开枪属于自卫,无不妥。其中开枪伤及出租车司机,应算是意外情况。
而意外情况发生后,事后的处置必须及时,如抢救伤员、现场控制、事件调查等。
如何赔偿死者?
民警有责与否,死者家属均可提出国家赔偿
去世的罗师傅家属如何获得赔偿也是此次事件的一个焦点。
上述资深警员表示,“现在最主要的是对整个事件过程的调查结论”,如果调查认定开枪民警在法律上不负有责任,受害人家属可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认定当事民警负有责任,将会被追究相应责任,而受害人家属仍可提出国家赔偿要求。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被误伤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专门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造成这个危害的单位提出申请。
目前深圳、东莞警方尚未对警察用枪是否合适、如何赔偿作出正面回应。
本报记者 甘浩 郭超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