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一片青天,心中一个信念
——鑫报记者走进七里河公安分局法制室
满腹律法,藏身重重卷山;
胸怀正义,潜行滔滔案海;
提笔点山犹如苍鹰俯视,绝不容鼠辈横行;
喷墨涌海犹如弥天大网,绝没有漏网之鱼。
头顶一片青天,心中一个信念!
可以还以公道,我又何乐不为?
一杯清茶,热气飘香,带着思绪漫天飞舞,飞往昨天、前天或者更久之前。厚厚的卷宗,密密麻麻的字,犹如在繁华的城市满大街找寻。
没有声音,没有色彩,没有任何与“字”不同的东西,就这样寻觅着、寻觅着,直至寻不到任何让他们怀疑的字眼。仰或,在漫漫的寻觅中突然豁然开朗,势如破竹般撕开那层层迷雾,给事实一个重新证明的机会!于是,会心一笑,低头继续下一个寻找……
“愚公移山” 永无止尽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没有山,也不在山上。但是,在法制室却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移”不完的“山”,那就是法制室所要审核的案件和考评的卷宗。一间办公室,几张办公桌,却是七里河分局所有案件的进出口。全局每年的任何大小案件,都要在这个地方把关审核。
法制室有16名民警,他们对所有办案单位办理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都必须进行审核。每起案件从受理报案到立案、侦查等一系列过程中,他们都全力以赴尽心工作,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细致的审核,坚决杜绝案件、卷宗中出现漏洞。确保每个环节的合法合理,保证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以及防止错案的发生。在执法考评方面,法制室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对卷宗的考评实行一案一审、一案一评,分局法制室根据案宗考评的要求,细化考评项目,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从实体到程序,按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程序是否合法、卷宗是否规范整洁以及警综平台使用情况七个大项,并把七大项所包含的内容又细化为69个小项。制定了详细的案件考评标准,使考核工作更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每年考评刑事、行政卷宗5000余卷,法制工作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把关镇守 不辱使命
他们是不被人们熟悉的另一种正义的化身。他们都是法制“专家”,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在工作中他们不会被任何因素所左右,他们对当事人双方一视同仁,从来不会主观地对案件中的当事人双方有任何看法。法制室是对案件进行精加工,其民警堪称是案件的“质检员”。
除了发现问题之外,还负责提出、解决问题。
刑事案件都有时间的限制,一般都是必须在7天之内完成法律文书和文件装订等工作。当遇上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时,面对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法制室民警只能靠着责任心来调动积极性去工作。他们在群众看不见的环节把关镇守,默默工作,杜绝错案的发生。正是在这样严厉的考验下,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法制室全体人员上下齐心的努力下,造就了七里河公安分局多年来的工作佳绩:2004年至今,连续7年在市公安局的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考评中获得档次;2009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后,当年就获得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质量考评双第一;2010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甘肃省执法示范公安局。
“五级”把关 规范执法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实现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省公安厅副厅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兰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幸说道:“通过规范执法,确保社会公平和公正,才能建设平安的城市与乡村,才能建设良性的经济生态、社会生态、平安生态、人文生态……”
为了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向前推进,七里河公安分局法制室结合工作经验,建立了五级把关制。据法制室主任杨连生介绍:五级把关制包括法制员初审制,即分局选拔了29名业务能力较强的所、队长担任基层法制员,法制室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员在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方面的业务素质。基层单位办理的案件呈报单位领导审批前必须由各单位法制员进行初审。案件审批“一把手”负责制,就是说基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执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管案件的副职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办案单位“一把手”对其本单位执法质量直接负责,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执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法制民警审核责任制是指法制民警对案件进行审核后必须在呈请报告书或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强化了法制审核工作的责任意识。法制部门领导复核责任制主要是法制部门领导对法制审核民警已审核的案卷材料再进行全面复核,在实体和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有效地防止执法过错问题发生。最后,就是主管局长负责制,在法制室审核结束后,呈送主管局长审批,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主管法制局长、法制室领导、办案单位负责人联合会审,避免错拘、错捕、错案的产生。
平和执法 提质增效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七里河公安分局局长魏旭杲介绍说:基于这一认识,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按照市公安局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全面加强规范执法的各项工作。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广大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随意性问题越来越少,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不久前,七里河公安分局法制室建立了审核民警深入到派出所、刑警队与一线民警同吃、同住、同办案。他们此行带着一项明确的任务:送法律到基层,学基础强法制,现场对执法质量进行监督,对案卷进行考评。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互动方式,手把手的传带方法,从基础、从根本上提高了基础执法规范化意识,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同时锻炼了法制队伍。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安全,防止侦查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脱逃及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发生。去年11月1日,七里河公安分局将晏家坪派出所原办公楼进行改造、筹建,率先建成了全省首个刑事案件标准化“集中办案区”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和安全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强有力的保障。
内外监督 保障规范
制度的执行是否标准,是否合乎规定,离不开执法监督。
七里河公安分局对重大疑难案件或上级督办案件采取了案件督办机制,从受理、立案、侦办及处理结果等环节都明确专人督办。另外,在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施行网上监督机制,最早启用了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了对全局执法办案单位各项执法活动的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有效地防止了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真正的执法规范必须是群众认可的,满意的。本报记者就是一名七里河公安分局的特邀监督员。在整个七里河区,来自政府、农村、企业的代表,包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报记者一样,成了七里河警方的监督员。七里河分局定期会让民警和这些监督员座谈,让他们提意见。这只是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整体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持之以恒 强力推进
七里河公安分局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建立了五大管理机制:五级把关制、法制提前介入制、法制质量考评制、案件督办机制、网上监督机制。
同时,分局还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为推进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所指定的两大战略目标,在全部公安工作中占据基础性和先导性的重要地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结合点,也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着力点。七里河公安分局法制室的领导和民警们表示,他们将持之以恒,在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及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公安执法管理体系,提高公安执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