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武威市新城区向北拓展区七条道路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要求,我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武威市新城区向北拓展区七条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甘肃省武威市新城区
建设单位: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包含七条道路,总投资约135584.54万元,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海上街:主干路,全长4.955833km,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2m,双向六车道;金泰路:次干路,全长5.3731km,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2m,双向六车道;民勤路:主干路,全长3.5885km,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55m,双向八车道;灵钧路:支路,全长1.0887km,设计速度20km/h,红线宽度20m,双向两车道;学府路:次干路,全长3.196373km,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2m,双向六车道;武安西街:支路,全长2.0226km,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双向两车道;神泉西街:支路,全长0.4789km,设计速度20km/h,红线宽度20m,双向两车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期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有:路面扬尘、沥青烟、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水土流失和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围已有附属设施处理;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施工。在开挖、回填时对干燥断面进行洒水喷湿,采用水泥罐装或袋装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合理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按照“先挡后弃,先挡后填”的原则进行施工,在路基填筑前,提前实施挡土墙等边坡防护措施,并开挖临时排水沟,以拦截坡面径流。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路面径流。运营期尾气排放量很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环保监管,加强道路养护,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监测;路线穿越居民点的敏感路段合理悬挂各类交通标志,对超标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在敏感水域附近路段进行路面和桥面雨污径流收集。
3、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等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露。项目建成后做好工程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以及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总体而言,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实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各项环境污染因素,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通过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及理由;
⑵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⑶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⑷对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⑸项目的建设对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本次信息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潘拥军
联系电话:(0935)6964007
联系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城建大厦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931-817177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幢8层804室
邮政编码:100723E-mail:3418908826@qq.com
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