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10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在去年对恒基美居、华联超市、苏宁易购三家企业开展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重点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全面推行这项制度。
据悉,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是指有柜台或者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家具、建材、家电、服装等大型商场,摊位较多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为销售者、服务者提供经营条件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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