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12日讯 2013年7月22日,在白银市景泰县发生一起一氧化碳泄漏事故,造成四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昨日西部商报记者获悉,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有了最新进展。事故单位景泰泰和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景泰县安监局批准恢复生产而进行生产,该公司董事长、副厂长、车间主任均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5年2月10日,白银市景泰县法院发布该案判决。
2013年6月,景泰泰和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景泰县安监局批准恢复生产而进行生产。2013年7月22日20时30分,在张某甲的安排下该公司烧结车间开始生产,当班任务为烧结矿粉60箱。23日6时50分,张某甲到现场检查工作时发现雷某某、张某乙、梁某某、段某某、王某某煤气中毒,遂组织人员进行抢救。王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痊愈,其余四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景泰泰和工贸有限公司积极向四名被害人亲属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向伤者王某某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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