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应聘上代驾员摆酒庆祝 酒驾被查罚款千元

时间:2016-09-16 21:23来源:大西北网-重庆时报 作者: 崔景印 点击: 载入中...

小温正在接受酒精测试

记者 崔景印

桌上贪杯,路上添悲。9月12日,渝北区石船镇26岁的青年男子小温,刚刚成功应聘了两路某代驾公司代驾员,第二天就要开始工作。当晚,为了庆祝找到新工作,小温约了三五好友摆酒庆祝,饭后酒驾回家被交巡警查获,最终被记12分、罚款1000元和暂扣驾照半年。还没上班,新工作就“除脱”了。

酒味从车内散发出来

12日晚,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龙骏大道设置交通安全检查站,开展酒后驾车查缉工作。21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驶来,被民警拦停检查。

当车窗摇下的瞬间,一股明显的酒味从车内散发出来。民警还发现,驾驶员脸色通红,有明显的酒后驾车嫌疑。经呼吸酒精测试,驾驶员的呼吸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摆酒庆祝喝了7瓶啤酒

驾驶员小温向民警坦言,他家住石船镇,当天刚刚在渝北两路某代驾公司顺利应聘为一名代驾员。“我也不会别的技术,就只会开车。而且我非常喜欢开车,觉得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挺合适的。”小温交代,“公司规定很严格,第一条禁忌就是不能酒后开车。想着以后上班就不能喝酒了,就打算喝个痛快,今后就不再喝酒了。”于是,小温便约了几个最要好的朋友在两路某餐馆摆酒庆祝,小温一共喝了7瓶啤酒。

被记12分还要扣证6个月

“我平时酒量还不错,想着这点啤酒对我也不算啥,吃完饭,我想都没想,就开着车从两路回家。准备回家舒舒服服睡一觉,明天开始正式上班。”可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驾车走到龙骏大道的时候,遇到了正在查缉酒后驾车的交巡警。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对小温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小温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温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禁驾半年)的处罚。

“还没开始上班,就被查到酒后开车,这下公司肯定是不会要我了……唉,这都是喝酒害苦了自己呀!”拿着处罚决定书,小温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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