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6月8日电 淮安市洪泽县建设工程监督中心主任许某才开公车带妻子散心。8日,记者从淮安市纪委获悉,许某才已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许某才,男,中共党员,2015年2月任江苏省洪泽县建设工程监督中心主任。因妻子上夜班辛苦,许某才一直对妻子体贴照顾,并想着有机会带妻子外出散心。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许某才驾驶单位的帕萨特轿车到古堰景区监督工程进度,他想着这是一个带妻子散心的好机会,便带妻子一起。到了古堰景区,许某才将公车停放在景区停车场内,就有群众将这幕拍下并向市县纪委举报。
经查,许某才在节假日里,未经申报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并且搭载妻子散心,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许某才党内警告处分。
面对调查,许某才后悔不已:“自认为公私兼顾顺带,却触犯了纪律底线,只怪自己平时学习不够,纪律意识不强,廉洁要求不严。”(完)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