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摸排,收集了236家企事业单位的2361个就业见习岗位,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1815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有就业需求的,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就业见习机会,自治区出台政策支持激励企业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组织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24岁失业青年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和科研项目开展就业见习活动。
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各地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见习人员发放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的见习补贴按月补发给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见习补贴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1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30%以上的自治区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见习补贴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5%。
目前,就业见习岗位已通过“新疆365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意愿的各类青年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和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