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网络执行查控协议
联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惩戒“老赖”
原标题:联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惩戒“老赖”
大西北网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签署《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网络执行集中查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联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据介绍,以往查询、查封、解封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查控区域限制都依靠人工。如今,两部门签署《协议》,网络执行将更高效。
《协议》约定,自治区高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推送给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厅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在不动产登记、矿业权登记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签署协议就是要共同遏制失信被执行人顶着‘老赖’的名号,还在不动产、矿业权等领域进行投资的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李飚介绍,“同时,我们对失信被执行人也进行守信激励机制,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修复其信用,不再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介绍,合作协议有助于建设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和完善守法诚信激励机制,促进大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面依法治疆。(杨舒涵)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