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1日讯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先锋路派出所接涉案嫌疑人员家长反映,其子因纠纷将对方砍伤,先锋派出所仅用数十分钟劝其投案自首。
12月2日12时50分许,先锋路派出所街道辖区居民李先生反映,其子李某(22岁西固区人)于12月1日凌晨在案名桃海市场一烟酒门市部鱼人发生纠纷,购买斧子,将对方砍伤,获此线索后,先锋路派出所,快速反应,快速登录警综平台排查发案时间段的所有按键,发现12月1日安宁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朱某某被故意伤害案简要案情与其反映情况相吻合,并与办案单位联系确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遂对家属李先生展开规劝,经反复做其思想工作,用法律和政策劝导,最后经李先生劝其子李某投案自首。
13时30分,李先生带其子李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于12月1日凌晨0时30分许,在安宁区桃海小吃一条街,吉祥招待所旁的一小卖部购买香烟时,与店主发生纠纷,为泄一时私愤,携带吉祥招待所2楼的斧头,再次进入该店,在和店主争议过程中持斧头将店主头部砍砸,见受害人倒地后将店门关闭,并乘坐出租车逃离案发现场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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