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泽曲河(县城段)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泽曲河(县城段)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泽库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的夏德日河(泽曲河支流)和泽曲河干流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久血才让
联系电话:0973-8752126
附件.1.泽曲河(县城段)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