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公司自觉把握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自觉认识国有企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担负的重要作用,充分履行国有企业政治、经济、社会责任,在承担责任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企业价值、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
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坚持依法纳税、诚信纳税,2000年--2017年累计上缴税金90.64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积极落实甘肃省扶贫攻坚任务,设立驻村工作组,推行“企业+支部+贫困户”的工作模式,组织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开展入户帮扶实践活动。2012年以来培育扶贫产业,已帮助7个村脱贫,一人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资助“春蕾女童”,2007年以来,公司干部员工踊跃捐款,累计捐助“春蕾女童”超过百人,捐助资金16.92万元,先后有42名女童踏入高校大门。
面对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玉树地震、九寨沟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公司果断决策、靠前指挥,全力保障救灾用油,积极践行了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山塌路断油不断,保供责任大于天”的庄严承诺。
自2010年以来,累计组织中国石油西部地区产运销单位完成3次成品油质量升级置换,保障了上游13家炼厂生产平稳,下游一万座加油站供应稳定,向社会供应了更加高效、更加清洁的能源,为大气污染治理做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