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9日讯 你知道吗,抢劫、故意伤害、盗窃是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三大类型。5月27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西宁市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和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未成年罪犯占判处罪犯总人数的比重,是衡量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定区域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西宁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880人,占全市刑事判决罪犯总数的8.93%。
2011年判处未成年罪犯155人,2012年上升至254人,2013年为230人,2014年判处未成年罪犯241人。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西宁市未成年罪犯人数呈现出上升-下降-再上升的波浪态势,全市未成年罪犯占当年全部罪犯的比例呈现先扬后抑态势。
2012年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占当年罪犯总数的比值反弹明显,2013年及2014年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占当年罪犯总数的比值仍处于较高值,表明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明显
从案件类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仍呈现出以抢劫、故意伤害、盗窃三大犯罪为主的特点,抢劫犯罪尤为突出。880名未成年罪犯中,抢劫犯罪425人,故意伤害犯罪189人,盗窃犯罪152人,其他犯罪114人。抢劫、盗窃两类侵财性犯罪人数合计为577人,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65.57%。
从年龄结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以16周岁-18周岁为主,16周岁-17周岁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年龄段。880名未成年罪犯中,14周岁-16周岁128人,16周岁-18周岁752人。
从文化程度分析,未成年罪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辍学流失生占大多数。880名未成年罪犯中,文盲15人,小学文化程度181人,初中文化程度592人,高中及以上92人,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占犯罪总人数的89.55%。
此外,未成年罪犯大多是无业闲散未成年人、农村籍未成年人、学生等人群,身份较为集中。880名未成年罪犯中,无业未成年人、农村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三类人员827人。
法院的统计数据表明,无业未成年人、农村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三类未成年人员的犯罪问题值得关注。
●法院多举挽救迷途浪子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成立于1998年,2006年下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之一,受理案件的范围由以前的仅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扩大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审判模式。
西宁全市现已建立独立建制的综合少年案件审判庭5个(市中院、城东、城西、城中、城北),独立建制的刑事案件少年审判庭1个(大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1个(湟中),湟源县人民法院指定专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目前,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在突出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注意释明指控罪名和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推广“圆桌审判”特色的同时,注重工作方式的创新。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5/05/28/011725179.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