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2日讯 青海省西宁市日前发生一起一名63岁的男子组织人员控制一名64岁的男子长达47小时的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刑拘。
据悉,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刘宏倬今年63岁,身份为西宁市某企业董事长,受到非法拘禁的杨益发今年64岁。据称,杨益发于2006年借得刘宏卓148万元资金。双方未办理借款手续。此后,杨益发分多次还款,双方亦未办理手续。最终,刘以杨拖欠十余万元未偿还为由而引起矛盾和纠纷。
2015年4月6日,嫌疑人刘宏倬组织公司的一名副总及女婿和女婿的朋友,将杨益发约至市内一家咖啡厅,商谈未果后4名犯罪嫌疑人于17时左右将受害人转至另一家茶餐厅,限制其人身自由至8日16时,直至杨益发筹集到13.5万元转账给嫌疑人后,被控制了47小时的杨益发被释放。4月9日,受害人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确认事实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刑拘,随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警方于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案涉嫌敲诈勒索的情况尚未侦查终结。
警方结合该案件提醒,在经济活动中,借款要立下明晰的字据或协议,还款后也要打收条或履行相关手续。一旦发生纠纷切勿鲁莽行事。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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