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铜城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白银东收费站发现一辆类似警车的小型客车在收费道前不按照次序依次通行,反复插队,引起民警的注意,当这辆“警车”驶入收费道内时,民警感觉这辆车不像是警用车辆,警用标识喷涂也不规范,而且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感觉不应该是制式警车,后民警随即上前询问,民警上前询问的过程中发现,该车后排座位下赫然摆放着一副小型
车辆牌照,在民警的详细盘查后发现,该车竟是某县的一个普通保安公司的一辆普通民用车辆,却公然安装警用标志灯具、喷涂“治安巡逻”等警用标识,而且车辆拖审长达半年之久。民警随即对该车上的警用标志灯具和警用标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和收缴。对该车驾驶人员依法传唤至大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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