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 月16日讯 近日,永登县公安局迅速启动维权机制,及时全面取证,依法查处一起妨害执行公务案件,将犯罪嫌疑人马某(男、28岁,永登县河桥镇人)刑事拘留,切实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积极性。
4月4日19时许,县公安局河桥派出所接到辖区连铝医院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醉酒男子在该院放射科辱骂、殴打河桥交警中队两名正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接警后,河桥派出所副所长巨刚庆带领值班民警梁军、牛兵强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了解,该名醉酒男子为马某,因不配合交通民警办案调查工作,将河桥交警中队民警宋庆成面部用拳打伤、并对协警王建国进行殴打,过程中将民警的警衔和警服拉扯损坏。在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马某时,马某用力拉扯民警警服,挥拳殴打民警,并用嘴咬伤派出所副所长巨刚庆手腕部。县公安局接到派出所情况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程序,组织刑侦大队和督察大队民警连夜赶到河桥镇开展维权和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妨害执行公务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目前,永登县公安局根据《刑法》第277条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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