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6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解决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资、举办实业及政府引进的各类人才等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户口无处挂靠的问题,省公安机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派出所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试行。
集体户口怎么落,户口的性质是什么?记者了解到:需要落入集体户口人员的,应当由社区民警负责入户入单位核实情况,按照规定申报登记,纳入辖区常住人口管理,并做好日常维护,及时对集体户口进行年度审核。集体户口以社区民警责任区为单位分类管理。居民申领的集体户口户别为非农业家庭户。户主姓名可凭原户口簿重新挂靠为该派出所打印的公共集体户,原户主仍为户主,家庭成员关系不变;单人立户的本人为户主,打印户口簿;单位立户的,家庭成员关系栏目为非亲属,按集体户口管理。派出所设立的公共集体户号为所有户内成员的户号。设立的公共集体户口地址为所有集体户成员的地址。
公安机关设立的集体户口其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六类人群: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招商投资人员、工作调动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规定而无地挂靠户口,需要集体户口的;因房屋买卖需落集体户口的;因单位改制、破产、重组等原因导致原单位已不存在,符合挂靠集体户口的;因夫妻离异,需落集体户口的;长期在外务工或在国外工作生活,符合条件需落集体户口的;其他要求落集体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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