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情形当事人不宜撤离现场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吴存庆 文/图
鑫报讯 12月12日上午,地处大砂坪省警院北侧的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中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12家财产保险公司成立,集事故处理、民事调解、司法援助、保险理赔于一体。在主城区发生的仅涉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到快速处理中心办理定损赔偿事宜。
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交警支队、省保险行业协会和驻兰各财险公司组成,主要负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保险理赔工作。其主要工作目标是方便群众解决轻微交通事故,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促进交通畅通;确保交通事故的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打击骗保犯罪活动。对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以及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全市承保机动车保险的1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派员进驻快速处理中心,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集中高效地为客户服务;交警支队派驻事故处理民警,对物损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可以当场办理《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
交警提醒,以下5种情形不宜撤离现场:造成人员死亡或受伤的;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机动车驾驶人无有效的驾驶证;碰撞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以及其他不能移动的情形。